喜欢使用基础分析的朋友,大多会形成思维逻辑方式偏向肯定的观点。形成这種思维模式的关键在于基础分析使用的是价值规律。也就是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的规律。这与技术分析理论使用的供求法则形成明显对应。使用价值规律的判定方法,价格低于价值时,将具有投资价值。如果价格继续下跌,那投资价值应该更大。而价格上升将会逐渐失去投资价值。正是这種方法形成基础分析的核心在于“低买高卖”。也就是倾向于在判定某品種出现投资价值时买进。如果买进后,价格继续调整,必须要继续买进。因为这时的投资价值将会增大;如果买进后,价格出现上涨,将会考虑退出。因为这时的投资价值将逐步消失。
使用基础分析的朋友,如果想成为成功的职业投资人,投资模式的思维逻辑必须要经历由肯定向否定的转变。这个过程相对于使用技术分析的投资人会有更加艰难的过程。但成功的职业投资人,尤其是使用基础分析的职业投资人,大多形成了思维逻辑的转变。我们可以通过分析一些市场大师的思维逻辑证明这一点。(待续)对于使用基础分析的朋友,巴菲特或许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例证。在收购华盛顿邮电公司的問題上,他曾举例说当一家公司价值4亿美元,如果用8000万美元收购,那么当收购价格变成4000万美元以后,投资并不像学术理论说的那样风险变大,而是更具有投资价值。以上的观点明显具有“肯定”的思维逻辑。这与前面提到的使用基础分析的投资人,如果认定一项投资具有足够的安全边际。那么当价格出现调整后,安全边际变得更大,投资人将不会承认自己前面的决策失误是一致的。
巴菲特先生成功的背后,关键在于他具有的特殊品质。一次游戏中,与巴菲特在一起的高尔夫球友们决定同他打一个赌。他们认为巴菲特在三天户外运动中,一杆进洞的成绩为零。如果他输了,只需要付出10美元;而如果他赢了,将可以获得20000美元。每个人都接受了这个建议,但巴菲特先生拒绝了。他说:“如果你不学会在小的事情上约束自己,你在大的事情上也不会受内心的约束”。
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是持“简单肯定”思维模式的投资人很难做到的,而巴菲特很好的做到了这一点。2001年,他的伯克希尔公司营业收入为376亿美元,比2000年上升了11%,但利润下降了76%,仅为7.95亿美元,公司实际存在着4700万美元的营业亏损。其中“911事件”造成了公司旗下的通用再保险公司超过24亿美元的直接损失。除了再保险公司的损失外,可口可乐和美國运通公司的股价下跌,也对公司造成了不小的冲击。但公司旗下的一家地毯公司、一家绝缘材料公司和一家油漆公司共创造了6.59亿美元的利润。
在致股东的公开信中,巴菲特为两件事表示了歉意。其中:1)旗下的德克斯特鞋业公司出现了4620万美元的税前亏损;2)“911事件”直接造成了旗下全美最大的通用再保险公司超过24亿美元的直接损失。
关于再保险,巴菲特一直认为:“超级灾难承保业务是所有保险业务中波动最大的一種。由于真正的灾难极少發生,再保险业务会在多数年份里可以预期较大幅度的利润——偶尔也会记录较大的损失。但是你必须明白,在超级灾难业务中,最可怕的年份不是可能發生灾难,而是肯定会發生,唯一的問題是什么时间發生!”
事件發生后,巴菲特承认:自然灾难会不时發生,但保险商未能对人为造成的大灾难收取足够的保费是不明智的。自己违反了“诺亚准则”:光预报大雨是不够的,还要在大雨来临前建好方舟。
类似911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巴菲特先生是有准备的。但出现問題后,他依旧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类似的情况,我们可以在伯克希尔公司由纺织业退出、以及巴菲特拯救所罗们公司等事件中得到印证。
对于自己的投资风格,巴菲特先生认为可以使用棒球击球手的击球过程来说明。美國一位很著名的棒球击球手曾将击球区域分为77块小格子,每块小格子只有棒球那样大。当球落在“最佳”的方格里,挥棒击球。这将获得好成绩;如果球落在“最差”方格里,如果挥棒击球,即使是最好的击球手,也只能击出一般的成绩。但巴菲特说:“我们不必像击球手一样面临三振出局的风险,所以如果每个投资人一生只有20次决策机会。这将会迫使你寻求最好的投资决策。”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最后的答案是通过排除法得到的。这是分析过程中经常被使用的逻辑技巧。如果我们可以排除所有的错误答案,剩下的无论多么不可能都将是正确的。这就是辩证法中“否定之否定”的道理。而巴菲特先生使用的思维方式并不是“简单肯定”的思维逻辑分析,而是通过“否定之否定”的思维逻辑达到最后“肯定”的。
对于巴菲特先生的投资技巧,我们可以看到的原则包括:反映理性的管理原则;反映企业内在价值的财务原则;反映企业基本情况的企业原则;反映价值规律的市场原则。以上这些内容主要由12项具体规则构成,阅读这些原则,对每位渴望成功的投资人都是必须的。但更重要的是隐藏在这些原则背后的思维逻辑。
假如一家公司的资本产生了高额回报,管理者的职责是将这些收益重新投入公司使股民受益。然而,如果收益不能以高比率进行再投资,管理者可以有三项选择:1)忽略这个問題,继续进行低于平均比率的再投资;2)购买成长股;3)将钱返还给股民使他们可能有机会将钱投在高比率的其他地方。按巴菲特的观点,只有一種选择是明智的,那就是第三種选择。
这是巴菲特关于理性管理原则中的一个基本問題。对于这个問題的判断,应用的思维逻辑分析过程其实是这样的:如果管理层选择前两種方案,将被认为是“不理性”的;只有管理层选择了第三種方案,才被认为是“理性”的。这个表面上“肯定”的回答,却是通过“否定之否定”达到的。
“911”对保险业造成的只是一次性损失。而在“911”事件后,整个保险业可能得到重振。保费将普遍提高,其中再保险的价格将提高30%。同样,巴菲特也并不会因这次意外事件而沉默。投资人在投资过程中也正像巴菲特先生所说的:灾难(损失)总是要来的,关键的并不是在什么时间發生,而是他發生了,对我们怎样……(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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