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浪交替法则”仍属于波浪理论,即侧重于趋势研究,尤其是在对趋势的涨跌循环的认知方面、在对行情的主要方向和次要方向的判断方面、在对推动浪和调整浪的确认方面与传统的波浪理论并无分别。“二浪交替法则”更注重对行情在“创新高”和“创新低”后的演变过程进行观察和研究,其认为历史关口被突破后的反转是最重要和最可靠的、也是最具有投机价值的。“二浪交替法则”只是在对“浪”的具体位置的判断方面相对比较模糊,提倡投资者建立只抓住可能被把握的行情的投资理念、而不要试图探询了解一切市场现象或市场背景。
“二浪交替法则”之所以不再讨论“3”浪、“5”浪,是因为其侧重中短线投机。“二浪交替法则”认为“最近”的行情对今后将要展开的行情的影响会更大一些,所以“即将”在未来新生成的推动浪其可能形成的波幅主要由“最近”的推动浪的波幅来决定。但是,“二浪交替法则”并不否认推动浪可能由5个子浪组成以及调整浪的复杂多变,所以“二浪交替法则”倡导尽量不介入太小的调整浪(即调整性质的反弹行情)以及待调整浪确认结束以后才介入既已展开的推动浪(即延续性质的上升行情)。总之,在投机市场首先要确保避免出现大的亏损,其次才是争取获得稳定的盈利
区分浪的级数是“二浪交替法则”的核心。所谓区分浪的级数,关键是要能正确区分调整浪的级数:即判断“目前”運行的调整浪究竟属于局部调整还是“整体”调整。
“二浪交替法则”与传统波浪理论不很一致的地方是:调整浪决定推动浪,即已结束的调整浪的级别决定其后将要展开的推动浪的级别。
表面上看,是先有推动浪、后有调整浪——调整浪是对推动浪的调整:没有推动浪,何来调整浪呢?其实不然。在这里我们不是要讨论哲学意义上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問題,而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首先,作为推动浪的“1浪”是最没有“参照物”可供参照的,所以没有哪本参考书上介绍过“1浪”的運行目标应该如何测算,我们能看到的都是关于“3浪”与“1浪”之间(以及“5浪”与“3浪”之间)量度比例关系的介绍。这里有一个問題需要引起注意:那就是“3浪”的地位确认是在“2浪”被确认以后才能着手进行的。“2浪”不确认结束,“3浪”也就“无法”确认已经展开;不先对“2浪”定性,也无法对“3浪”作地位上的确认。
同理:“5浪”也是在“4浪”被证明成立以后才被确认的;假如行情跌破“3浪”顶,说明当时運行的“下跌”行情至少不是“4浪”、今后再度“上升”也就未必是“5浪”了——也许“5浪”在此前已经完成了。如果证明“5浪”在此前已经完成了,其后展开的“下跌”行情当然也就可以确定为高一级的调整浪,而其更预示着在它结束以后,后市将进入高一级的推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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