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优势及投资理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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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ww.licai-web.cn 作者:理财知识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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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的股份制运作痕迹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荀子《劝学篇》 从投资基金制度的身上,我们处处可以看到股份制的痕迹,但许多方面又有适应金融投资特点的创造性的发挥,使得投资基金能够在金融领域升华性地实践股份制: 1.公司型基金完全是一个股份制公司股份是股份公司按照公司法与股份制机制将股份公司资本和将要筹集的资本进行等额划分的单位标志,并以股票形式向社会发行。而我们看到,投资基金中的公司型基金其实就是一个股份公司,只不过它是特殊的股份公司,是经营货币投资的股份公司,由投资者完全按股份制原理组建。 2.开放式基金突破了股份制企业股份不可直接赎回的缺陷股份公司的股票一经发行,要流通只能在企业以外进行,不可向公司退股,这在某種程度上加大了投资者投资于企业的风险。投资基金中的开放式基金则通过发行随时可以被要求赎回的基金单位,而一举突破了股份制的股份不可赎回的缺陷,这样的好处是使的基金股份能够随时以真实价值(单位资产净值)成交,极大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增强了投资者参与基金的信心。 3.投资基金的存在期限是灵活的股份公司除非破产,一般经营是无期限的。股份公司的资本增值只能在其股份上市转让中实现,而对非上市(上柜)股份公司,投资者很难收回投资。如果在破产时可以分得剩余财产,对投资者而言也只是一種不幸,因为往往其投资资本不但没有增值,连保值也不可能了,而且由于资产的流动性問題,使得参股者兑现非常困难。而我们看到,不管是封闭式投资基金还是开放式投资基金,都是有期限的:封闭式基金的投资者虽然持有的基金单位也是在基金投资者之间进行,但它有封闭期(清盘期)的约定;开放式基金虽然整个基金在理论上可以无期限存在,但对单个投资者来说则可以随时赎回。投资基金的以上做法为投资者的资本增值创造了可预期的条件,比一般的股份制企业有着不可比拟的灵活性。 4.投资基金因为投资的组合性使得它比一般股份公司的风险性小得多股份公司的筹资用作产业资本,投资基金公司筹资用作金融资本。社会向股份公司投资与向基金公司投资一样,都属于委托投资经营,并行使股东权利,风险与收益分配机制基本相同,流通方式也基本相同。但是,所不同的是,股份公司的投资基本上是单一企业、单一产品的产业投资,风险要比投资基金大;投资基金分散投资于各类企业股份和各类金融商品,其组合风险要比投资单一股份公司小得多。 5.基金投资是集中民众资金对股份的间接投资单从股份制与投资基金的关系讲,股份投资是民众的直接投资,即单一投资;基金投资是集中民众资金对股份公司的间接投资,即再投资、分散投资、组合投资、复合投资。就两者的投资比较而言,显然后者优于前者。 6.是投资基金就必然有股份制的色彩,而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则不一定投资基金有它特有的運行机制,不是这个運行机制,就不成为投资基金,这就使得在投资基金的運行中保持股份制的规律是天然的要求。而我们同时看到,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则不一定是股份制形式来運行,而不天然地具有股份制这種先进的企业、经济制度形式,某種意义上讲就有可能使得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采取其他企业、经济制度来运作,从而有可能使绩效降低,比如我國银行现存的一些問題,可以说就是银行本身的经济组织制度缺陷造成的。正是因为投资基金的股份制特点,使得对于我们这样一个长期计划经济的國家来讲,它姗姗来迟,但也正是它目前才来,才保证了它的股份制特点与市场化取向。 总之,投资基金学习了股份制的运作模式,它一定具有股份制的特征;同时,它又创造性地通过自我创新设计了许多符合市场需求、投资者要求的具体品種,使得股份制这一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现代的企业制度在金融领域得到充分的发扬光大,而正是股份制在近代及当代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事实胜于雄辩的伟大作用,为具有股份制底蕴的投资基金制度提供了极大的理论与实践支持。 执笔(排名不分先后): 吕劲、刘燕、刘卫兵、刘传葵、李耕、张德根、陈键、林贤苏、赵航、戴宇清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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